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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有苗栗的玩法,中央明明說民意代表不能納入第二類,但縣府用「從寬認定」就可以插隊先打,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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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有苗栗的玩法,指揮中心明明說民意代表不能納入第二類,但縣府「從寬認定」就可以插隊先打疫苗,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早上我在總質詢中,多次詢問衛生局長,苗栗縣有沒有替民意代表用第二類造冊,有沒有讓民意代表用第二類施打疫苗,衛生局長從頭到尾不願意回答,竟還說出若民意代表符合第二類相關條件可以納入。

我當議員快三年,真的不知道哪位同事身兼鄰長、垃圾清運人員還是救災人員?還是他有符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這第二類優先類別內的哪一種?

第二類、維持防疫量能: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1. 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2. 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包含疫苗生產及疫苗倉儲物流人員)
3. 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 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5. 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之第一線人員)
6. 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7. 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局長的回答就是默認了有民意代表已經用第二類身分登記施打了,縣長的回應更是直接,說其他縣市很多民意代表已經施打,我們應該「從寬認定」,聽了真的讓人非常生氣。

京元電搞不定的時候乖乖找中央求援,疫情穩定了就不鳥中央自己玩自己的。

中央說不該區分國籍,移工跟國人應都採取三級警戒。苗栗縣政府不甩中央,持續移工禁令。

中央說民意代表無從事第一線防疫工作,不在任何優先排序中。苗栗縣政府說應該從寬認定,至於他們有沒有去打無從過問。

我可以很肯定的說,苗栗縣有很多位各級民代,根本不具備一到八類的身分,但已經施打疫苗了,且多數打的還是莫德納,甚至還有讓家人接種殘劑的。衛生局死不鬆口承認也不給資料,又不配合政風處調查的態度,完全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也會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覺得我讓議會名譽受損的話,也歡迎議員同仁看要送紀律委員會還是提告都好,我也會趁此機會要求調查清楚。這種無視規範與制度的違法濫權,就是苗栗擺脫不了人治的最大原因。

同時,我們也等著看政風處在質詢台上答應多位議員7/19要交出來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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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員 第五選區(頭份、三灣、南庄)。 「當時代把一個任務放在你面前,請不要覺得自己渺小。」讓我們以真誠與勇氣來回應這個挑戰,讓新政治在苗栗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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